证监会在关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提到,全面实行以市场化询价方式定价为主体,以直接定价为补充的定价机制。同时,为完善新股询价定价机制,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设定了采取直接定价方式的限制条件,并在科创板引进直接定价机制。上交所则表示,允许主板、科创板采取直接定价方式。
另据沪深交易所发行承销相关规则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得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已经或者同时境外发行的,直接定价确定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发行人境外市场价格。
转载请注明:天顶选股网 » 借鉴北交所直接定价发行经验 券商需做好三方面准备